大家使用手機的情況相當普遍,台南市每年手機遺失報案達數百件,幾乎無日無之,但很多均超過公告期沒人認領,而遭銷毀,相當令失主懊惱。
「通保法」修正後,警方雖然無法針對侵占案件調閱通聯記錄,但其實還是可以根據SIM卡上的卡號,通知原電信公司來聯絡電話號碼主人。
據電信業者表示,只要警方提供遺失手機內的SIM卡號,從業者的後台資料,很容易可以找到原始電話號碼登記人資料。
震東以為,為了解決「失主找不到手機、手機找不到主人」的問題,市府應建立一個平台與機制,協尋標準SOP流程,一旦民眾拾獲手機送交警方後,就將手機內的SIM卡號,提供給平台的各電信業者,由業者通知他們的客戶,告知目前該手機已被拾獲到何處,請失主前去認領。
這樣,就能大幅提高拾獲手機的領回率,也就不會有這麼多手機最後淪落到銷毀的命運。